粤市监办函〔2023〕517号
省卫生健康委:
黎鸣山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粤澳新冠疫苗互认,助推粤澳经济协同发展的提案》(第20230676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目前已进口使用的急需药品医疗器械
在“港澳药械通”政策落地实施的一年多时间里,省药监局严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积极扩展“港澳药械通”药品医疗器械品种目录。截至2023年5月初,共引进23款药品和13款医疗器械,惠及患者用药2323人次。发布4批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械目录,涵盖抗肿瘤药、抗免疫治疗药物、罕见病药物、急性救治药物及慢性病用药,以及脊柱侧弯矫形用器械、外科手术用辅助器械、症候群诊断试剂。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通过“港澳药械通”政策进入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数量不多,指定医疗机构未覆盖全部大湾区内地9市,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扩大政策影响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省药监局将积极与国家药监局及相关部门沟通,持续优化“港澳药械通”相关政策,持续发布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目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的可及性和安全性,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钊晖,020-37886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