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质监函〔2023〕467号
省公安厅:
刘榆厚委员提出的《关于有序恢复传统节日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的提案》(第20230464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管。我局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不合格产品”为目标,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管。一是突出烟花爆竹品抽查重点,实施生产、流通领域一体化监督抽查。2022年我局组织抽查烟花爆竹产品234款(涉及销售企业91家,省外生产企业44家)。经检验发现,20款产品不合格(涉及不合格销售企业18家,生产企业9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部件和药量。二是强化监督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按照随检随报随查的要求,第一时间依法查处。同时,对抽查不合格产品,严格做好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未经整改合格的同型号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三是加强重点时间段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管。组织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点时间段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管,防止烟花爆竹产品因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故。重点检查是否销售“三无”、假冒伪劣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情况,严防因产品质量引发的安全隐患。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8647人次,检查辖区内烟花爆竹产品销售单位4951家次,发现问题单位44家,我局组织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处理。
(二)依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加大对烟花爆竹产品检查力度,密切关注库存产品质量风险隐患,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对检查中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等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及时组织立案调查,依法从严从速查处,坚决打击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违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9宗,罚没8.2万元。
(三)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加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压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烟花爆竹联合“打非”工作机制,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防事故发生,按照省安委办统一部署,我局会同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先后多次对部分重点地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联合执法检查。通过座谈交流、现场执法、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检查各地对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联合“打非”、安全防范等工作落实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并随机抽查部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隐患自查等情况,全力管控风险,排查治理隐患,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下一步的工作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配合应急管理部门,积极参与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行为,坚决打击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林凤姬,020-3883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