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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10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5-18 12:45 字体: [大] [中] [小]

粤市监标准函〔2023〕440号

省发展改革委:

  民盟广东省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双碳”目标下推进我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提案》(第20230106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我局赞同提案中提出的关于“双碳”目标下推进我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建议。近年来,我局立足职能,联合省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新型储能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加强新型储能产业检验检测认证能力建设,积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新型储能产业标准化和检验检测工作情况

  (一)开展新型电力系统标准体系研制。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组织省标准化研究院、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机构编制《广东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2023—2030年)》,其中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标准子体系提出了涵盖电力储能标准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类别框架,提出了蓄电池、锂电池、燃料电池等新型储能设备标准制修订计划。

  (二)组织开展新型储能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省“双碳”标委会、省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委会、省氢能标委会、省动力电池标委会和省电动汽车标委会等专业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新型储能领域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目前,在储能领域,我省已出台DB44/T 1766-2015《电动汽车储能充电站设计规范》地方标准对储能充电站设计进行规范;在储能电池领域,我省已出台DB44/T 1369-2014《废旧电池回收处理场地要求》、DB44/T 1371-2014《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条件》、DB 44/T 1755-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定期测试方法》、DB 44/T 1772.1-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污染评定方法 第1部分:镍氢电池》、DB 44/T 1772.2-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污染评定方法 第2部分:锂离子电池》、DB 44/T 1482-2014《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充放电效率试验方法》、DB 44/T 1485-2014《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DB 44/T 1755-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定期测试方法》等多项地方标准进行规范管理;在氢能领域,我省已成立广东省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广东省氢燃料电池汽车标准体系与规划路线图(2020—2024年)》和DB44/T 1485-2014《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地方标准,立项组织开展《制氢加氢一体站安全技术规范》《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车载供氢系统检测置换技术要求》地方标准研制。

  (三)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发展壮大。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准入服务,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切实提高检测机构数量和技术水平,为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服务。目前,我省已取得与汽车(含新能源汽车)行业有关的国家质检中心10家,省级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21家;取得风能、太阳能、水能、氢气、燃料电池等新能源行业有关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53家;取得与碳核查领域以及与化石能源有关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61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将持续推进《广东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2023—2030年)》《广东省节能标准化工作行动方案》应用实施,加强新型储能产业标准化建设,加大新型储能领域标准供给,加快标准更新升级,不断提升标准质量。进一步支持和推动省内相关单位积极参与《能源互联网与储能系统互动规范》《电化学储能电池管理通信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研制工作,推动《利用峰谷电价差的储能技术碳排放计算标准》《废旧动力电池区域回收中心管理规范》《加氢站站控系统技术要求》等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研制工作,为我省“双碳”目标下的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提供标准技术支撑。

  (二)严格检验检测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整合监管资源,严格检验检测监管,促进监管质量和效能提升,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稳步提升检测检测机构能力,进一步推动检验检测服务我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提升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服务“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能力和水平。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梁雪梅,020-38835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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