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知保函〔2023〕488号
省农业农村厅:
九三学社广东省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推动良种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助力广东乡村振兴的提案》(第20230171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推动种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立法。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的《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林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植物新品种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行政保护工作,该条例已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2022年,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的《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应定期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资源普查工作,针对当地具有独特品质的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传统手工艺品等产品,采集其基础信息数据与资料,纳入地理标志资源库,加强种质资源的保护;对侵权假冒等地理标志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知识产权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从而增强对地理标志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该条例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全国首部地理标志保护地方性法规。
(二)强化种业知识产权成果保护。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针对生物领域设立了专利快速预审通道,帮助全省农业生物育种企事业单位提高专利申请质量、缩短专利审查周期。积极配合科技主管部门制定完善有关科技成果保护的规定。加强种子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发布广东省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报告。
(三)深入开展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违法行为,为我省种子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持续完善种质资源保护相关地方标准。近年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批准发布DB44/T 2388-2022《水稻品种(系)稻瘟病室内和田间抗性鉴定与评价技术规范》、DB44/T 2222-2020《南洋楹优树选择与种质保存技术规程》、DB44/T 2223-2020《杉木无性系选育技术规程》、DB44/T 2225-2020《土沉香种子育苗技术规程》、DB44/T 2239-2020《杉木种子采收技术规程》、DB44/T 2245-2020《造林绿化树种种子质量分级》、DB44/T 2269-2021《山茶播种育苗技术规程》、DB44/T 245-2021《主要阔叶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等多项种质资源保护相关地方标准。各项技术标准的应用实施,进一步促进了特有资源与特色地方品种的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和水产养殖种质资源保护,促进育种创新攻关,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
(五)建立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该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为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提供建立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专利信息专题数据库、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转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集成化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推进“粤强种芯”工程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深入开展农资执法打假行动,强化种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种质资源保护标准体系,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技术标准研制,推动我省种业高质量发展。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兵,020-85587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