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食经函〔2023〕404号
省发展改革委:
吴少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提案》(第20230312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完善冷链物流标准体系建设
批准发布《“北斗”+智慧物流定位跟踪教学实训平台技术设计规范》(DB44/T 2372-2022)、《卵形鲳鲹冷链保鲜运输技术规范》(DB44/T 2376-2022)、《跨境电商冷链物流管理要求》(DB44/T 2188-2019)、《冷链物流配送中心作业规范》(DB44/T 1696-2015)、《冷冻水产品流通冷链管理技术规范》(DB44/T 1430-2014)等5项地方标准。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及时响应市场和创新需求,制定适合物流行业技术发展团体标准,在团体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农产品冷链物流协同平台建设规范》(T/GDOAA 0016—2022)等43项团体标准。
二、实施冷链市场主体信用监管
积极开展包括冷链行业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持续完善信息归集共享,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实时归集共享全省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信息,为全社会共同推进冷链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数据支撑;严格落实经营异常名录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企业信用记录,积极配合做好信用惩戒工作,在市场监管领域市场准入和综合业务审批环节嵌入信用核查功能,限制或禁止失信主体办理业务。
三、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冷藏冷冻设备使用监管
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产品温度控制,确保需要冷藏冷冻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在生产、贮藏、运输等环节的规范操作和对温度有效管控,重点强化对肉制品、水产品、乳及乳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时,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冷藏冷冻等温控设施设备使用、保养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正确和规范使用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加强对此类设施设备的定期保养和维修。加强对各关键控制点和关键环节温控记录和产品品质的监督和不定期抽查,做好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防控工作。
四、推动市场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信息化建设
上线运行省市场监管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实现场内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提高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效能。该系统于2022年3月底上线运行,首期覆盖全省农批市场和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截至目前,已有880家市场开办者使用,包括142个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738个农贸市场,覆盖食用农产品经营者4.08万余户。系统与省农业农村厅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动物检疫溯源系统实现了对接,对省内出证的食用农产品、动物产品实现信息化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珩,020-8751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