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网监函〔2023〕333号
省烟草专卖局:
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陈洁代表提出了关于整治校园附近电子烟隐形销售乱象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依法查处虚假违法烟草广告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将电子烟广告行为纳入烟草广告监管,对重点互联网媒介开展广告监测,依法查处烟草广告违法行为。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查处烟草违法广告4件、罚没2.7万元。
二、依法从严查处涉嫌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我局印发《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无照经营整治工作方案》,于2022年5月至10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查处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违法行为等五项内容为重点的无照经营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涉及烟草制品经营市场主体8946户/次,查处违法行为973宗,罚没金额149.55万元。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关中清,020-38835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