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注函〔2023〕295号
广州市政府:
孙依群委员提出的《关于将“个体工商营业年限”纳入广州入户和入学积分项目的提案》(第20230940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个体工商户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疫情超预期冲击的背景下,我省近千万个体工商户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厚植了韧性、夯实了根基,作出了突出贡献。孙依群委员聚焦促进了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壮大,针对个体工商户入户和入学难的问题,提出了将“个体工商营业年限”纳入广州入户和入学积分项目建议,我局表示赞同。近年来,我省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充分发挥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间联席会议作用,全面促进我省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工作协同,精准施策帮扶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
牵头建立广东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先后制定出台《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等系列文件,加强帮扶措施的系统性、集成性,多项措施同向发力,着力解决个体工商户在租金减免、税收减免、融资信贷、返工用工等困难,提高覆盖面和可获得性。截至2022年底,全省实有个体工商户908.66万户,较2021年末增长8.51%。
二、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全面优化个体工商户准入服务
将个体工商户登记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营业执照立等可取,章、税、保、金、银同步办理。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使用电子商务平台网络地址作为经营场所,无需另行租用场地,降低经营者成本。截至2022年底,全省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达5.37万户。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行“一照通行”改革,对个体工商户普遍需要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烟草零售许可等证件,实行灵活组合、一次申请、并联审批,降低筹建期成本;对出版物零售、种畜禽生产等22项涉农涉小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提升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三、加强制度保障,确保个体工商户享受公平待遇
全面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要求,出台《广东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各相关职能部门、地方政府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合理设定目标、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同时规定各级政策起草机关在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及具体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不得违反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措施。
四、加强数据归集与公示,为相关决策分析做好支撑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实现信息自动化智能化管理,归集共享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信息,相关个体工商户营业年限等信息均可通过公示系统共享至相关职能部门,为将个体工商户营业年限纳入广州入户积分和入学积分提供数据支撑。截至2022年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公示全省1637.49万户市场主体的数据信息,公示各类企业信息6.47亿条,归集市场监管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涉企信息2336.65万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2148.35万条、行政处罚信息142.05万条、抽查检查结果信息46.25万条。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需求导向,全力服务个体工商户准入准营、发展壮大、退出等发展全周期,进一步强化政策供给和服务供给,发挥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涉及个体工商户数据归集和公示,推动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齐双,020-38835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