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广函〔2023〕281号
省广电局:
牛保庄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直播电商运营,增强消费安全的提案》(第20230239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多元化直播营销治理体系
一是建立多元化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创新监管理念,及时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市监广〔2020〕651号),加快构建“政府监管、部门协同、行业自律、市场参与、社会监督”的多元化监管机制。二是建立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部门间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教育培训等工作机制,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直播营销市场主体名单实施信息共享,依法开展联合惩戒。完善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相衔接的体系化规定。
二、创新监管理念,依法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
创新监管理念,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包容审慎,坚持规范发展,积极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的监管方式。一是摸清底数。摸清辖区网络直播平台、直播基地和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市场主体数,建立本地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主体台帐。二是压实相关主体法律责任。加强对直播营销行业的日常监测监管,开展线上线下一体监管检查,加强行政指导、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健康发展。三是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大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相关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曝光相关违法典型案例,依法做好行刑衔接,网络直播营销活动涉嫌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四是依法处理投诉举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网络、书面或12345、12315平台投诉举报线索,及时依法核查处理,对违法案件要严肃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依据《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持续加强网络直播经营活动监管,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包容审慎,积极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协同、市场参与、社会监督”的多元治理机制,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为网络直播营销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3日
(联系人:冉宗权、史艳霞,联系电话:020-38835347、020-38835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