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标准函〔2022〕529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梁俏筠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粤港澳执业资格和行业标准互认,促进大湾区人才要素流动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我局赞同梁俏筠等代表提出的加快推进粤港澳执业资格和行业标准互认,促进大湾区人才要素流动等建议。近年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湾区标准”为主要载体推进粤港澳三地行业标准互认、规则机制衔接,推动人员、物资、资金、信息的高效便捷流动,通过标准“软联通”带动基础设施“硬联通”,真正实现湾区互联互通,以高标准引领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湾区标准”为主要载体推进三地经济运行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准助推创新发展,标准引领时代进步,标准促进世界互联互通。标准对高质量发展具有基础性、支撑性和引领性作用,能有效架起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桥梁。建立以“一个湾区,一个标准,一次检测,一次认证,湾区通行”为目标的“湾区标准”,是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规则统一、融合发展最有力、最有效的抓手,是最有可能率先实现突破、取得实效的载体,对支撑和引领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具有现实意义。《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以来,我局大力推进“湾区标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成立高规格协调机制,部省共建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2020年9月,省政府和标准委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成立了合作领导小组,建立湾区标准部省联动和工作协调机制,共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二是扎实推进“湾区标准”机制建设,编制《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发展指南(试行)》。《指南》作为湾区标准的基本工作依据,明确了湾区标准的定义及两种生成方式,细化了湾区标准制定确认和采用确认流程,创新了湾区标准的编号方式,规范了湾区标准的实施监督和推广使用。三是创新“湾区标准”支撑机制,组建大湾区标准化高端智库(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会拟由钟南山院士任主任委员,法国国家技术科学院院士、现任香港城市大学副校长吕坚以及全国人大代表、澳门立法会议员崔世平任副主任委员,由粤港澳三地著名院士、学者专家等共计20人组成。专家委员会的组建旨在汇集高端智力资源,立足湾区标准化建设需求,聚焦湾区重点领域,科学研判发展形势,提供战略性、前瞻性的政策研究与决策评估。四是先行先试探索打造“湾区标准”,组织制定首批“湾区标准”清单。我局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按照“市场驱动、政府引导、国际接轨、互利共赢”的原则,持续深度挖掘高共性、易融合的重点领域,孵化首批“湾区标准”。目前,已公示的首批“湾区标准”清单涵盖食品、粤菜、中医药、交通、养老等23个领域,共70项标准,每一项都是由粤港澳三地技术实力较强、影响力较大的社会团体、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同研制,确保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
(二)鼓励港澳居民参加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2019年前后,国务院出台了专利代理行业的新法规,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新规章,为落实《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有关内容提供了政策依据。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6号)、《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有关规定,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报名条件可以参加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取得资格证后,在内地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实习满一年并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执业备案后,可获准在我省执业。截至目前,共计有578名港澳考生在广州考点参加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80人通过考试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指出,要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推动三地经济运行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促进人员、货物等各类要素高效便捷流动。下一步,一是大力推进湾区标准建设,以“湾区标准”研制、实施、推广为主要载体,充分发挥“湾区标准”的桥梁作用,加速推动标准互认、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加强政策、规则、标准联通,深入实施“湾区通”工程,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要素自由流通为目标,有序推进湾区内技术规则的联通、贯通、融通。二是将继续承办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广州考点),设立港澳台考生考场,为港澳考生参加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创造便利条件。指定专门负责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开展网上执业备案工作,为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港澳专利代理专业人才备案执业提供快捷服务。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璐,020-3883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