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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35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原创稿 时间:2019-04-09 00:00 字体: [大] [中] [小]

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刘伟全代表提出了关于积极推动企业信用成为企业无形资产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们同意人大代表提出的该项建议,我局一向高度重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积极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各项制度,建立信用监管模式,推动企业信用成为企业无形资产。

一、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公示制度

我局建设上线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通过公示系统公示全省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包括登记注册、监管检查、动产抵押、股权出质、行政处罚等信息,供社会公众免费查询。另外,公示系统还提供企业年度报告、即时信息报送等功能,支持市场主体进行自主信息公示,使社会公众实施查询企业经营活动情况,有效化解交易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交易风险。截至2019年3月,公示系统公示了3925.77万条各类企业信息,成为企业交易、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的重要支撑。

二、推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

我省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根据省政府印发的《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我局收集各级政府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形成的涉企信息,并统一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形成企业的全景多维画像。同时,依托“全国一张网”,实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双告知”以及经营异常名录等信用惩戒信息实时交换,推动跨部门信息交换机制,打破信息“孤岛”。截至2019年3月,系统共归集市场监管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涉企信息626.75万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525.63万条,行政处罚信息48.92万条,抽查检查结果信息31.71万条,有效加强和创新市场监管,降低了市场交易风险和社会交易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三、深入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我局深入开展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把不按规定公示年报信息、企业信息和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公示系统对外公示,给公众提示交易风险,同时引导违法主体修复信用,从而驱逐“劣币”、保护“良币”。截至2018年3月,全省有74.8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11.4万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此外,还建立了失信主体信用约束制度,对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以及法院通报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办理企业登记中实施限制或禁止措施。截至2019年3月,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限制失信执行人申请办理登记业务15027人次,有效发挥了信用惩戒机制的作用。

根据人大代表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制度的建立,推进建立跨部门、跨领域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推进企业信息归集于企业名下的系统功能运用,构建完善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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