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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83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原创稿 时间:2019-04-03 00:00 字体: [大] [中] [小]

省通信管理局: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吕瑞华代表提出了关于禁止电话、短信广告推销骚扰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厉打击有关违法行为。

一、全力整治违法广告

在2018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持续保持整治工作高压态势,加大违法广告查处力度,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6434宗,罚没款7221.14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4.69%和13.15%,案件数和罚没数位居全国前列。一是突出对房地产、金融理财类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分别查处房地产广告案件161宗、罚没款1019.14万元,查处金融理财类广告案件29宗,罚没款118.59万元。二是加强非法集资广告监管,在2018年开展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中,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1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452车次,检查各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7156家,现场检查广告15440个,现场监测广告2023494条次,共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2979条。

二、大力推进广告监管执法协作

我局作为省整治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牵头部门,充分利用联席会议机制,针对广告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并经联席会议通过,制定印发了《广东省整治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关于广告监管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建立了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就广告审查文件备案、广告信息与商品信息认定、健康养生类栏目监管、互联网广告监管协作、户外广告监管、广告行政处罚后续处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七方面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给基层广告监管执法提供了明确指引。

三、认真执行《广东省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着力整治骚扰电话扰民问题,切实净化通信服务环境,广东省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参与单位已共同议定,于2018年12月至2019年底在全省开展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省市场监管局作为专项行动参与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行动。一是严格按照《方案》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将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细化到各处室,明确办理人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行动整治工作。二是切实肩负起相关工作的牵头责任,将有关企业的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记于企业名下并依法向社会公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实现商业营销类电话规范拨打、恶意骚扰和违法犯罪类电话明显减少的目标。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以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找准新时代广告监管工作定位,结合广东广告监管工作实际,积极配合做好骚扰广告整治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违法广告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涉及人民群众重大利益和反映强烈的违法广告,突出对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招商投资、收藏品类、房地产等重点领域广告的监管执法。二是进一步依托“全国一张网”加强企业信息归集和公示工作,发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的威力,使骚扰广告违法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三是进一步加强广告执法协作。《广告法》对规范垃圾广告,保护受众免于广告干扰作了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同时,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发送广告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既以电话、短信方式向当事人发送广告违反《广告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电话、短信骚扰广告行为)由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烦请你局将在治理电话、短信骚扰广告过程中发现的其它违法广告线索及时移交我局,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整治,及时查处、及时反馈,处罚结果100%公示。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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