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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12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原创稿 时间:2019-04-02 00:00 字体: [大] [中] [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台盟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提案》(第20190122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服务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结合部门职能,主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不断强化市场监管,切实营造放管服和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

一、积极支持和扶持我省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一是严格执行最新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目录。2018年2月,原工商总局印发《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8〕24号),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立即部署在全省统一执行国家最新前置审批目录。目前,我省新设立企业前置审批事项仅保留法律法规规定的32项,尽最大力度减少企业准入限制。

二是全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2018年11月1日,我省“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在省政务服务网上线,将申请人依次到原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办理业务的传统模式,重构为“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新模式。并同时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将我省企业开办压缩为商事登记、刻章、申领发票3个环节,其中商事登记不超过3个工作日,刻章、申领发票可并行办理,刻章不超过0.5个工作日,申领发票不超过2个工作日,线上、线下同步提速,“一窗受理系统”可全面统计各环节实体大厅、线上办理所耗时长,按部门、按地区进行多维度统计,确保企业开办全流程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按照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标准测算,2018年我省的开办企业便利度约达到全球190个经济体前20名的水平。

三是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2018年6月30日起,广东省全面实施全国统一“二十四证合一”改革。我省开发“多证合一”信息采集备案系统,创新实现了“多证合一”“一口一网”“零见面、零跑动、零收费、无纸化”办理,实现了“多证合一”信息跨层级(国家、省、市、县四级)、跨部门、跨行业互联共享。企业办理商事登记以后,绝大部分备案可自动完成,需另行填报、上传的信息大幅压减。6月30日至12月底,全省办理“二十四证合一”登记的市场主体203.67万户,完成被整合证照备案714.76万件,每户企业开办时平均减少6项备案。按企业往返一次交通费20元计算,累计为企业节省费用超过1.9亿元,同时也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的办证时间。2018年11月,省市场监管局“‘二十四证合一’和外资‘一口办理’”入选“2018年广东省电子政务优秀案例”。

二、做好“双告知”工作,推动落实监管职责

根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6〕389号)等有关法规文件规定,我局积极落实“双告知”工作。一是告知申请人。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已公布的《广东省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告知申请人,其登记申请涉及后置审批事项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审批部门的审批后方可经营,并由申请人作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书面承诺。二是告知审批部门。建筑企业办理登记注册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同级告知原则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共享至相应信息平台,告知经营项目的同级审批部门。各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在相应信息平台获取相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依法办理相关商事登记后置行政许可,履行审批和行业管理职责,切实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三、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强化信用监管

一是强化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涉企信息覆盖率,推动各部门全方位、多形式及时归集涉企信息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相对应企业名下,并依法向社会公示市场主体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增进公众的知情权,强化监管互动和社会监督。截至2018年12月底,系统共归集各职能部门的涉企信息522万条,具体包括行政许可信息458万条,行政处罚信息17万条,抽查检查信息29万条,小微企业享受扶持政策信息20万条,降低了市场交易风险和社会交易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为强化信用监管提供了支撑。

二是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严格落实经营异常名录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及时公示失信主体相关信息,提示公众交易风险,引导违法主体修复信用;建立失信主体信用约束制度,对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法院通报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办理企业登记中依法实施限制和禁止措施;推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跨部门应用,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各级政府部门重要考量因素,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提高企业违法成本,推动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效应;与多部门签订《企业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协议》,建立失信企业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截止2018年底,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已将74.8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1.4万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办理登记业务11648人次,限制失信市场主体办理变更(备案)业务7.2万人次。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构建联合惩戒机制,实现行政管理部门对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实施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营商环境的社会效应正逐步突显。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部门协作配合长效工作机制,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履职尽职。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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