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
区锦标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外商投资医疗机构的提案》(第2019061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根据有关规定,营利性的外商投资医疗机构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近年来,我省市场监管部门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先照后证”“多证合一”(含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改革及注册便利化方面继续先行先试,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外商投资医疗机构发展。
一、实施“先照后证”改革,营利性医疗机构“照后领证”
2016年,省政府公布全省商事登记前置审批和前置改后置审批两个目录,将108项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前置审批压减率超90%。除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外,企业直接向登记机关申领营业执照;对从事须经审批方可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经有关审批部门审批并取得批准文件、证件后,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其中,营利性医疗机构(284项)已列为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因此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再申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及执业许可、中医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注册发证等。
二、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外资市场准入便利化
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多证合一”改革以及CEPA有关政策,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全力推进外资准入便利化。一是不涉及“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直接办”。2016年以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不涉及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资企业,下同)准入程序,不涉及“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登记由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直接办理。我局组织全系统贯彻实施,使上述制度政策在我省全面“落地”,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加快发展,打破了连续多年来外商投资企业户数缓慢增长的态势。截至2018年底,全省实有外商投资企业(含分支机构)17.10万户,比2017年末(13.59万户)增长25.83%;注册资本(金)7964.06亿美元,比2017年末(6431.86亿美元)增长23.82%。我省推进投资便利化改革激发外商投资活力工作,作为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二是不涉及“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一口办”。2018年6月30日起,我省全面实施全国统一“二十四证合一”改革(含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省市场监管部门以企业为中心、以企业办事体验和获得感为导向,创设性开发“多证合一”信息采集备案系统,实现了“多证合一”“一口一网”“零见面、零跑动、零收费、无纸化”办理,实现了“多证合一”信息跨层级、跨部门、跨行业互联共享。外商投资企业可于领取营业执照后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广东省‘多证合一’备案信息申报系统”,填报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无需重复填报信息、重复提交材料。截至2019年2月底,我省“一口办理”平台已累计向商务部外资系统成功推送6508家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信息。其中,“一口办理”备案成功企业共6506家。2018年11月,省市场监管局“‘二十四证合一’和外资‘一口办理’”入选“2018年广东省电子政务优秀案例”。
三、外资营利性医疗机构市场准入特殊性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规定“医疗机构限于合资、合作”,列入特别管理措施第39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三条、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外资营利性医疗机构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需要经商务部门批准后,方可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委员提出“商务部门医疗机构审批是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前置许可条件,工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是卫生健康部门办理医疗执业许可的前置许可条件,而卫生健康部门关于医疗机构的行业意见是商务部门审批的前置条件”等互为前置的情况是实事求是的,为推动外资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我们赞同委员提出的“对于境外投资者通过并购境内医疗机构投资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卫生健康部门先行出具行业管理意见,待完成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并购手续后,卫生健康部门依企业申请变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关建议。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