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食经函〔2019〕582号
省农业农村厅:
陈国华委员提出的《关于健全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提案》(第20190419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百姓的餐桌安全,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保障百姓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食用农产品及农资产品监管工作,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及农资产品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障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
一、主要措施
(一)完善工作制度,健全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机制
机构改革前,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前的质量安全监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和《集中交易市场食用农产品相关管理制度》,指导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基层日常监管工作,制定了对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开办者、销售者和贮存服务提供者的《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明确检查重点项目,规范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还制定了规范性文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对批发市场落实市场准入、统一销售凭证、快检或送检等制度以及基层开展监督检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管,保障食用农产品销售源头质量安全。
(二)推进产销对接,探索建设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
我局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建设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运用电子信息技术落实食用农产品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在广州黄沙水产品批发市场、深圳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市场试点应用的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较有效地破解了数据采集难、凭证收集难、产品溯源难、日常监管难、消费查询难等问题,能迅速锁定问题产品,实现精准溯源和责任界定,取得良好成效,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合格率得到大幅度提升。
(三)开展千家农贸市场快检工作,及时发现拦截问题食用农产品入市
从2016年起,我省已连续四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今年全省共有2095家农贸市场参与食用农产品快检,快检范围不断扩大。为提高快检的问题发现率,在工作开展中要求各地要综合运用酶抑制率法和胶体金免疫层析法,以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为主开展快检工作。同时,我局对各地实施全年每月通报快检工作情况,进一步监督各地扎实开展快检工作。2018年,全省共有2095家农贸市场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全年快检食用农产品917万批次,同比增长62.0%,筛查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3.6万批次,同比增长111.8%。监管部门会同市场开办方监督销售者停售和销毁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并及时在市场公示快检信息,有效防控风险,引导群众消费,有力保障了市场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保障百姓消费安全
加强食用农产品从源头到餐桌的全程监测,通过组织开展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舆情监测等,以及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开展的每年例行监测,着力构建多元立体、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实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测。2018年全年全省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抽检完成107749批次,达到食用农产品检验量每年每千人0.98批次水平。
(五)积极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违法行为
近几年来,根据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质检利剑”行动,深入推进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持续对生产企业集中、质量问题多发的重点区域进行整治,以化肥、农机及其配件为重点,加大农资执法打假力度,重点查处产品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无证生产和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假冒伪造厂名厂址、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近三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4953人次,执法抽样1106 批次,查办农资产品案件112宗,涉案货值72.5193 万元,减少农业生产损失180.1618万元。通过加强农资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和流通领域计量监督,有效防止存在质量问题和计量问题的农资产品流向农资市场,确保春耕秋种安全。
(六)建立联合打击机制,不断加大农资执法检查力度
加强与农业、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互通机制。通过采取明查暗访、建立“黑名单”档案重点监督、媒体跟踪宣传报道、突击查、联合查、间断查、回头查等监管方式,开展联合执法,在部门间形成农资执法打假的合力。加强监督抽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力度,联合农业、检测机构等部门,开展农资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通过抽样检测,加强农资产品质量日常监管,近三年来共结合执法开展执法抽样1106批次,抽检样品不合格21批次。同时,与名优农资企业联手,帮助质量不合格农资企业解决技术问题,提供指导,积极促进规范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障能力。
(七)加大宣传力度,使农资执法打假工作深入人心
通过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活动、全国计量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入农村开展打假下乡活动。通过深入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宣传,引导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守法经营。通过邀请各大媒体,深入城乡结合部、村镇,采用发放宣传单、展出宣传画版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普及农资执法打假法律法规知识及相关常识,提高了农民群众识别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能力及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把农资执法打假工作拓展到田间地头,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和肯定。近三年来共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进村2953个,农资打假下乡入户4616家,组织宣传活动297次,接受群众咨询4981起,发放宣传资料56046份。
(八)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评议考核任务
积极发挥省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每年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和任务。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内容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通过资料查阅、现场考评等方式,综合评议各地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同时,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工作,不断深化“餐桌污染”治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
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加强食用农产品抽检靶向性,结合千家农贸市场快检工作,科学设定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提高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有效性。今年我省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安排广州市、深圳市不少于1批次每千人,珠海市、佛山市、江门市、东莞市、中山市、惠州市、肇庆市不少于0.8批次每千人,其余12个地市不少于0.6批次每千人。各市、县局结合当地抽检任务承担总局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任务共计84720批次。另省、市、县(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计划地组织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风险监测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质量监管。
(二)集中开展农资专项执法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1)》要求,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重点工作部署和省局工作要求,制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1)》,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春耕、秋种为重点时段,以质量问题突出的区域和城乡结合部、质量水平不稳定的农资产品生产企业为重点领域,以化肥、农机及其配件等为重点产品,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强标准、认证、计量、质量执法,重点查处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的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虚假标识及无证生产等质量违法行为。
(三)建立完善社会共治机制
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兴传媒的优势,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和渠道,大力宣扬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农资产品的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约束作用,落实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经营者以及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个体经营商户主体责任,鼓励广大企业、行业协会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用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形成打假共治的社会氛围。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将与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积极协作,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协作,强化“两法”衔接,提升执法打假有效性和震慑力。
联系人及电话:徐小洁,38835669。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