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英德市教育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2019年5月以来,当事人将英德市中小学校学平险、校责险、教职工校责险的经纪业务委托指定给某保险公司,制定出台了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保险方案、招投标方案,限定各有关学校向特定的经营者购买保险服务。在招投标评审中设置不公平条件,要求有关保险经营者必须承诺将总保费15%用作教育部门防灾防损经费作为参与招投标的条件之一。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经营者参加招标投标以及其他经营活动”、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主动整改,提前终止相关保险合约或合约到期后不再续期,向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提交了整改报告,承诺加强对《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强化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下一步将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校园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