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提出来的“用2-3年时间,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任务目标,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从2021年起指导各地开展农村食品经营规范化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广东已建成370个农村食品经营规范化建设点,覆盖各地级以上市,绝大部分的规范化建设点位于乡镇中心位置,主要服务5至10公里范围本区域居民,店铺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对在售食品的质量管控均优于周边的食品经营店,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有了较大提升,带动了一批农村食品经营店提档升级。
近年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针对广东农村社会与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侧重在建设内涵与安全保障要求上引导各地,不唯标准、不唯形式,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工作,明确参与规范化建设的食品销售者必须服务农村地区居民,且在食品安全制度建设与执行、经营条件、经营规范、定期自查等方面符合要求且保持较高水平。该项工作的核心关键是引导、协助销售者规范供货渠道,突出面向重点人群的食品品种或者消费量大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供销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送、种养殖基地直供等形式,确保所售食品来源清晰可溯,并与供货方签订食品安全质量协议,推动质优价廉食品进农村。其中,梅州市市场监管局按照“221”的模式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即:明确两个重点,以农村学校周边、偏远乡村、县乡路边的食品经营店为重点对象,以糕点类、面包制品、散装食品及奶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推广两种模式,以供销合作社自建经营、助农服务综合平台或者市场监管部门牵线、食品经营店与供销合作社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种养殖基地等签订供货质量安全协议的两种建设形式;统一一个标准,按照《梅州市农村食品安全经营建设标准及评价表》,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今年还在全省率先以“统一主体、统一标准、统一模式、统一规范”推动农村食品经营规范化建设点全部落实临期食品分类管理,在进一步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同时,推进落实反食品浪费的主体责任。
下一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将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积极推进“百千万”这一头号工程,持续推进农村食品经营规范化建设工作,切实把好农村食品“进村入户”关口,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与供应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