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深入推进“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紧紧围绕“斩断市场销售链”这一核心,紧盯市场销售、网络交易、广告等关键环节,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查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法行为,加强“八个严禁”宣传,推动实现“不捕、不卖、不做、不吃”目标。1-7月,全省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17004人次,开展部门协作881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42063个次、农贸(批)市场183276个次,检查商超132173家次、餐饮单位235618家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35425个次,对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12999次,监测检查广告160668条次。广东市场检查数量居全国前茅,对电商平台行政指导数量居全国首位,做法得到市场监管总局肯定。
突出对长江流域地区监管执法,切实堵塞禁捕流域渔获物的源头。长江流域涉及广东省南雄、始兴、连山三个县级行政区域,韶关、清远市市场监管局指导属地的南雄市和始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与当地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紧密协调配合,对长江流域范围内的澜河、帽子峰、珠玑、禾洞、澄江等镇农贸(批)市场、水产经营户、餐饮单位等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排查违法线索,督促相关经营者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共检查农集贸市场1134家次,检查商超91家次,检查水产经营户262家次,检查餐饮单位112家次,暂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
突出市场监督检查,严防禁捕流域渔获物上市交易。紧密结合农贸市场综合治理、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等工作,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落实农贸市场专人驻场制度,严防长江禁捕流域渔获物上市交易。重点加强对湖北菜系、川菜系等涉鱼餐饮机构监管,认真检查含有“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的招牌和菜单等,严查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督促相关经营主体强化水产品票证管理,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水产品来源可追溯。结合“网剑”行动,开展销售“长江野生鱼”的网络定向监测,以长江野生鱼、中华鲟、胭脂鱼等关键词,加强对淘宝、天猫、京东等国内重点电商平台监测,及时发现处理违法线索,堵塞网上销售渠道。强化媒体广告监测,切断宣传推广途径。持续推进“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被列入广东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要点表、专项工作日常监督检查表,将是否经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食品及原料的检查要求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并作为重点项类别,详细列明检查要求,形成工作常态。
突出执法办案,严查违法行为。对“粤中潮汕特产食品”网店涉嫌销售野生长江河鱼、东莞格雷电器有限公司涉嫌网上违法销售电渔设备等线索进行重点督办,均已落实处理。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重庆乌江活鱼店”向西分店虚假宣传案、河源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鱼来顺烤鱼店”“食鱼好纸上烤鱼店”虚假宣传案等3宗案件被市场监管总局列为典型案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