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三)《专利审查指南》;
(四)《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70号)。
二、受理范围
受理针对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纸质优先权文件办理请求。
三、 所需材料
(一)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1份(个人签名、单位或代理机构加盖公章,办理只有普通、自取,邮寄地址必须填写,备注栏填写用于申请哪国专利);
(二)请求人身份证明材料1份(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公司的,在请求书上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委托书1份(申请人委托其他人或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时,请求书可以由被委托人或代理机构代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或代理机构需要同时提交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代理机构又指定他人为具体经办人的,还需要同时提交指定经办人的委托书原件);
(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针对PCT国际申请的优先权文件办理请求和电子形式优先权文件的办理请求;
(二)针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出具彩色副本的办理请求。
五、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办理费用
(一)1个申请号办理1份在先申请文件副本收取30元,办理2份收取60元,以此类推。
(二) 2个申请号各办理1份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对每个申请号收取30元,以此类推。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688894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