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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管系统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强市场监管八项工作措施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0-02-14 16:27 字体: [大] [中] [小]

  一、严禁野生动物交易。疫情防控期间,禁止转运贩卖竹鼠、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其他未经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一律严禁进入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子商务平台。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落实“1110”制度。活禽经营限制区内实行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活禽经营市场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制度、活禽零售市场当日活禽零存栏。

  三、严格价格监管。严打哄抬防控肺炎应急药品、消杀药械、防护物资用品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提供便捷服务。加强防控肺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管。为防护物资、消杀药械、应急药品等防控肺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便捷服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防控肺炎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为疫情防控监管部门提供体温计等仪器设备的免费检测服务。

  五、严格广告管理。禁止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

  六、依法奖励举报。畅通举报渠道,依法奖励举报违法违规销售野生动物和畜禽行为,对有关举报事项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

  七、加强科普宣传。大力宣传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增强经营者法律意识。发布“消费提醒”“温馨提示”,加强食用野生动物健康风险提示,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倡导不食用野生动物等饮食文明。

  八、强化应急值守。完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关键岗位必须安排值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负责人员要保持通讯24小时通畅,未经批准不得离开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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