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40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物资保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市监〔2020〕109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市场监管“白名单”经营者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1〕207号),我局此前已发布两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市场监管“白名单”经营者通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首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市场监管“白名单”经营者的通告》(2021年第116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二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市场监管“白名单”经营者的通告》(2021年第194号)。由于企业条件变化等原因,我局近期组织各市市场监管局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市场监管“白名单”经营者进行了重新审核,研究并审定出16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市场监管“白名单”经营者,主要包括KN95口罩、儿童口罩产品及熔喷布等原材料生产企业。现予以公布。
2021年第116号通告和2021年第194号通告同时作废。
附件: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市场监管“白名单”经营者名单.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7日